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4大申請資格、6大證明文件(2014完工)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4大申請資格、6大證明文件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內政部營建署公告「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民眾申購合宜住宅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等規定,總計有4大申請資格,必須備妥6大證明文件,符合申請資格者,應該提早準備。

申請專區:http://ehi.cpami.gov.tw/Net/suithouse/suithouse.aspx?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本案合宜住宅預計推出約4,032戶,出租住宅448戶,共計4,480戶,主建物及共有部分平均售價每坪約19.5萬元,陽台每坪約6.43萬元。出租住宅平均每坪租金320元,陽台每坪約128元。得標廠商目前所規劃房型共計4種,包括有15坪(2房2廳1衛浴)、27坪(3房2廳2衛浴)、29坪(3房2廳2衛浴)及35坪型(4房2廳2衛浴),以上房型係以室內實坪空間估算,未包含公共設施面積,實際面積將以得標廠商取得建造執照之面積為準。

為避免市場投機客炒作投資房地產,合宜住宅承購戶規定10年內不得轉售。另將提供合宜住宅興建戶數5%(約202戶)予行政院於2011年4月22日核定本計畫案前,已設籍板橋浮洲地區且符合當年度公告申購資格第一類家庭年收入標準(低於台北市百分之五十分為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之當地居民優先承購,以嘉惠照顧當地經濟弱勢之民眾。